发布时间:2010-06-29 10:03:00
一、党员为什么要按时交纳党费?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全国解放以后,党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拨款。但党费仍然是党的活动经费的重要补充。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每个党员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的党员还自愿多交党费,把日常生活中节余的一部分献给党。有的在生命垂危时,还念念不忘向党交纳党费。这些同志的行动,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忠诚。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做出处理。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按照本人月工资收入计算。 根据中组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月工资收入是指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等级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等。
带薪学习的学生党员按上述标准交纳党费,其他学生党员按每人每月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三、交纳党费可不可以提前或以后补交?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交纳或一次性集中补交党费。如有特殊情况(如寒暑假期间、外出实习或出差等),党员暂时离开原支部,按时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支部委员会同意,提前交或以后补交是可以的,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四、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千元以上的如何办理手续?
按照规定,凡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千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党组织代收,并提供党员基本情况,连同党员所交党费一并交由市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