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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灾难频发曝出诸多问题 "官员政绩挂钩应急事件"背后有深意

发布时间:2010-06-29 9:49:53

2007年11月1日,我国已经实施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此外还有防震减灾法、消防法等,并且相关法规规范也相继得到修订和完善。现在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是相关法律有没有被执行到位。

  应急管理的关键,实际上就是对危机事件信息的获取和传递、专业信息的研判、指挥信息的发送和应用。

  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往往建立在以往案例的教训、经验等知识的基础上。应急管理方面知识的有效积累、高效传播、定期更新等方面仍需强化;领导、专业人员、专家学者都需要应用好知识管理。

  通过有效考核,提升各部门应对综合危机的能力;通过有效的责任分解,提升政府整体应对危机的能力。

  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预防与处置”的机制,这也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条规定的社会动员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近日出台的北京市新版应急预案把应急管理的责任明确化,并纳入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职责绩效考核之中,就是要强化各级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应急管理意识,并逐步把应急管理纳入常规化管理之中。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在应急管理的过程中,政府要发挥最关键的作用,而社会的理解、支持、配合,也是有效应对危机的重要保障

  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的南非世界杯号称斥巨资打造了史上最牛的反恐之盾,而在整个赛事开始之前,其应急反应小组就宣称,已经就世界杯期间有可能发生的生物及化学事故、体育场坍塌、飞机坠毁和洪水等突发事件做好应对准备,确保世界杯比赛的正常进行。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议题之一。

  近日,新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据了解,这是北京市第三次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前两次分别在2004年、2005年。与前两个版本相比,新版应急预案在政府职责上加大了“砝码”,规定应急处突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这也意味着北京市的官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上的表现,将决定其仕途发展;同时,细化了突发事件分类,恐怖袭击、核事件与辐射事故等一系列其他国家曾发生过的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外来生物入侵等科幻片预演的场景,均被写入最新发布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提出了十余个应急策略。

灾难频发曝出诸多问题

  非典、冰灾、地震……自2003年SARS危机以来,我国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有了长足进步。但在救灾的管理体制、准备机制和救灾款物的监督等方面,社会舆论仍有微词。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人们对于我国突发性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的某些深层次问题的质疑主要来自这样几个方面:

  有人提出,首要问题在于“没有统一的国家防灾减灾基本法保障”。

  “这种主张的确反映了客观现实,但并未揭示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2007年11月1日,我国已经实施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此外还有防震减灾法、消防法等,并且相关法规规范也相继得到修订和完善。“现在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是相关法律有没有被执行到位。比方说,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但在实际中,有些部门和单位并没有切实地将‘应急演练’纳入平时的工作日程”。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政府灾害管理机构”,也是导致各方“措手不及”的重要原因。

  有人建议,应借鉴国外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的经验,建立一个由国务院牵头的处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危机事件的综合协调部门。

  杨建顺认为,从大部制改革可以看出,类似的体制变动、机构合并涉及的层面太复杂。建立处理危机事件综合协调部门“不是不必要”,但是,仍需“反复论证,谨慎操作”。

  而对于救灾力量和应急指挥分散,甚至出现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则更是社会各界频频提出的问题。

  对此,杨建顺深有感触,他坦言,在很多抗击灾难的场合,曾不止一次被温家宝总理奔波劳累的身影所感动。“这就有必要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救灾机制运转得更顺畅一些,我们的总理是不是就不用这样劳累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专家姜明安也认为,“我国在应急法律体系和机构设置上的确有些分散,不一定要照搬国外模式,但需要逐步整合。”